联系我们

  • 联系地址:北京交通大学思源西楼713室
  • 联系电话:010-51685202

常用链接

校内常用链接: 校外常用链接:

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加强社会诚信建设、推进和谐社会发展”论坛发言系列摘编之一

http://www.bjshjs.gov.cn 发表日期:2012-03-29 15:31:34 来源:北京社会建设网

  质量安全和诚信是社会诚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通过政府、企业和全社会来共同推进。随着我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国内制造业迅猛发展,进出口贸易大量增长,中国制造的产品和服务正以前所未有的规模和速度走出国门,被全世界所接受。这表明从总体上看,中国质量是在进步的。但是,近年来,三鹿奶粉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也增加了公众对质量诚信问题的担心和疑虑,中国产品的质量状况同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期待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这是当前社会的一个重要矛盾,需要引起我们高度重视。

  今年2月6日,国务院颁布了《2011-2020年质量发展纲要》。作为一份针对质量工作和质量环境治理的十年发展纲要,明确提出了企业要履行应有的社会责任,这是我国对国际经贸新准则的一次对接和回应。前年底,国际ISO标准化组织颁布了题为《社会责任指南》的第26000号标准。国际标准化组织是一个从技术标准起家的组织,除了技术标准以外,还颁布了许多著名的管理标准,比如质量管理体系9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14000和18000系列。26000系列是顺应当前国际社会经济发展规律而提出的新框架,具有积极意义。它促使国际间在考察合格供应商的时候,除了产品性能、上下游配套等技术标准以及环保标准之外,开始关注更具前瞻性的社会责任标准,把企业是否雇佣童工、是否延长工作时间、是否对社会福利有所贡献等因素作为评定合格供应商的重要条件。这也意味着中国在入世十年之后,在外贸领域除了要面临关税壁垒、技术壁垒之外,还要开始应对诚信和社会责任壁垒,其重要性和紧迫性需要社会各界给予足够的重视。

  诚信体系的建设和社会责任的主体首先应该是企业。同时,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在创造良好的机制和环境方面担负着重要职责,需要积极作为、不断跟进,特别是在对产品质量严重失信行为的制裁上要加大工作力度。

  一是要重视舆论宣传。除了及时曝光一些反面典型,关键还要弘扬正气,继承发扬以“诚实守信、童叟无欺”的同仁堂精神为代表的一些好的商业传统。日本在60年代搞质量管理的时候,明确提出要学习中国的鞍钢宪法和大庆精神,但是现在我们自己反倒遗忘和疏忽了,要继续加强这方面的建设和宣传。

  二是建立实名制档案和信息记录平台。比如阿根廷,当地也一度出现过食品造假的行为,但是自从上世纪70年代颁布了食品安全方面的专项法律之后,通过推行实名记录失信行为,并对构成一定损害的无良商贩处以重罚,要求三代以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行业,产品质量安全得到了根本好转。以此为借鉴,要抓紧建立以组织机构代码为法人实名制,以身份证为自然人实名制的社会信用体系,建立质量信用记录档案,研究以物品编码为基础,建立产品的信用档案和质量追溯平台。

  三是建立黑名单制度,推动质量信用信息资源共享。失信企业或造假行为怕的就是阳光,需要时常把它们拿出来晒一晒,对于严重失信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发挥舆论监督的矫正作用,这样一种惩戒力度,比单纯罚款具有更大的威力和效果。要加快实现银行、商业、海关、税务、工商、质检、保险等部门信用信息共享,以此来推动产品和服务质量的综合治理,对质量失信的企业,在保险、上税、甚至登记等方面都进行规制,切实加大违法成本,增强社会公信。对此,国务院已经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由国家发改委和中国人民银行牵头,组织有关部委研究落实。

  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社会,无论在消费层次、生产水平,还是在整体伦理道德建设方面,都有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诚信缺失有其自身的背景和环境,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和重建,建设诚信强国依然是一项任重道远的任务。

  (根据北京交通大学研究基地论坛发言整理,作者系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量管理司副司长惠博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