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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成功举办“诚信交通与法治社会建设”论坛

  由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主办、北京市法学会航空法学研究会协办的“诚信交通与法治社会建设”论坛于2016年12月10日上午在北京交通大学科学会堂举行。论坛由北京交通大学党委副书记、北京交通大学社会建设研究院院长颜吾佴教授主持,北京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张坚为论坛致开幕辞。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民用航空局、北京市人大、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交通委、北京市法学会、北京公交集团、滴滴出行公司、尚公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代表出席了论坛。

  论坛首先回顾了我国交通诚信法治社会建设的系列成果:在我国“诚实信用”的民法原则指导下,我国的交通法律体系基本形成,在铁路、公路、航空、水运等领域实现了全覆盖,包括对交通领域的新兴业态也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法律规制。与此同时,我国法律对交通参与者的诚信要求也逐渐明确清晰。与会者认为我国完善发达的航空法律体系为其他交通立法的完善做出了良好的示范,也为交通诚信立法提供了有益的参考。但同时也必须看到,我国诚信交通的法治建设还任重道远。

 

  与会代表们就我国铁路、航空、公路等运输领域的诚信立法问题进行了广泛的探讨,提出了很多有价值的立法建议,也提出了很多值得探索的理论问题。包括:诚信交通立法面临的公民交通权问题,立法调查问题,法律位阶问题,立法主体问题,立法程序问题,立法规制的内容问题,立法调整的对象问题,对失信交通行为的法律处罚问题,互联网+时代的交通诚信问题等。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诚信交通是我国改革发展中的大事,也是北京市法治社会建设中的大事。诚信交通不仅涉及到交通运输企业和其他交通参与者,还与立法、行政、司法关系密切,只有多视角,全方位才能促进我国诚信交通建设,实现文明出行,文明交通。

  论坛还对社会十分关注的黑名单问题进行了热烈地讨论。如失信交通参与者信息收集的主体,黑名单的建立主体,黑名单的推送主体,黑名单的发布主体,黑名单人员的个人信息保护,对黑名单人员的权利限制范围、时间,黑名单信息的撤销,黑名单人员的权利救济等系列问题还有待法律作出明确的规定。

  在我国诚信交通法治社会建设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典型的诉讼案件,论坛聚焦这些案例,从法律上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为我国正在进行的诚信法治建设提供了理论参考。

  经过一天的热议,与会代表取得了众多的一致性认识和收获,并对加强交通诚信及法制建设提出了许多真知灼见,也为社会各界提出了更多值得探讨的议题。检察日报、法制日报、人民网、民航资源网、中国消费者报等媒体记者参会并进行了报道。

  北京社会建设研究院由北京市社工委与北京交通大学合作成立,管理单位为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研究院一直致力于研究分析社会诚信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为北京社会建设提供决策建议和理论支持。诚信论坛每年一届,迄今为止已成功举办四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