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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首都社会建设与社会诚信论人”近日召开

(2014-12-16 10:44:03)

    第三届“首都社会建设与社会诚信论坛”近日在北京交通大学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执行局局长刘贵祥在论坛作报告时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自2013年10月1日实施以来,目前全国已有70多万人进入失信人黑名单库,受到社会关注,明显起到惩罚信用缺失、树立司法权威、维护社会诚信的作用。

    人无信不立。诚信是社会发展的根基,离开了诚信,人与人之间就失去了彼此间的信任,尔虞我诈、颠倒黑白就会笼罩天空,何谈构建和谐社会,何谈实现中华崛起。多年前,我国对老赖无计可施,“老赖”甚至为法院无法执行而沾沾自喜,对自己能够成功“免责”颇感“自豪”,但随着科技进步,我国建立起“失信人名单库”,对“老赖 ”在出行以及贷款方面加以限制之后,他们才认识到了“诚信”的重要性,纷纷主动还 款积极履责,这是一种好的趋势,能够促进诚信体系建设。

    由最高人民法院一份统计数据也显示:全国法院2008年至2012年执结的被执行人有财产 的案件中,有70%以上的被执行人存在逃避、规避甚至暴力抗拒执行的行为,自动履行的不到30%。以上数据说明,诚信问题在现代社会已经不单单涉及道德层面,还与他人生活 、工作等密切相关,而仅靠个人道德觉悟,进行自律已经远远不够,诚信社会呼吁建立健全的失信惩戒制度,而失信黑名单制度便是其中之一。

    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就已出台《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旨在指导各级法院正确有效使用信用惩戒措施,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促使失信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应该说,最高人民法院建立黑名单制度,使用信用惩戒是非常必要的。谁进入失信黑名单,就让其个人的信用与其生存空间挂钩,这也是法治社会的通行做法。

    事实上根据过往经验,单纯依靠道德自律,确实很难建立起全社会范围内的“诚信体系” ,社会上总有一些人,无视诚信,破坏秩序,不能任由这种“破窗效应”蔓延下去,否则只会产生“ 仿效效应”,让一些人投机取巧,对我国诚信体系构成更大的冲击。目前我国仅仅是对 “老赖”建立起“名单库”,相信随着技术发展,我国会建立起统一的个人征信系统, 届时,“地铁逃票”、“乱穿马路”、“拖欠工资”、“商业欺诈”、“考试作弊”等失信行为都会列入其中,人们也才会真正认识到诚信的重要性,从而在思想上真正约束自己的行为,严格恪守诚信。

    相反,有很多正面案例显示,一些商人坚守诚信,得到了众多人的支持和赞誉,对促进自己事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近期,中国网推出了“好店主”钟家元,他的鞋店是当地出了名的诚信店,凡是顾客遗忘的皮包、钱包、手机、钥匙等物品,都能找回来;货架上出售的商品,都是货真价实。由于他坚持诚实做人、诚信经商,鞋店的生意越来越好。这就是一个很典型的双赢故事,顾客能够享受到货真价实的商品和优质的服务,店主能够树立起诚信经营的标牌并让生意持久蓬勃经营,人与人之间充满着信任,双方都获得了自己的所需,并且在这种“示范效应”的带动下,越来越多的商家会加入诚信的行列,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会成为一种现象和趋势,成为大家普遍遵循的道德规范。

    构建诚信体系,需要全民的共同参与,这一过程中,既需要对“好典型”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让人们看到“诚信”带来的“红利”,从而争当好人,恪守诚信。也需要对“坏典型”进行惩戒,让失信者无立足之地,这样才能让人不敢失信,严格自律。希望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国民素质的不断提升,恪守诚信会成为大家共同的价值追求 ,失信行为也会在社会逐渐“绝迹”。